深圳2016产假多少天?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男性朋友也享有护理假。其中,广东省政府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了男性的“带薪”护理假,即男方在女方生产期间,可享受最长30天的带薪护理假。
新修订《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去年开始施行,对生育奖励假和配偶陪产假都作出调整。其中,女性可享受178天的生育假期(由之前的98天增加至178天),而男性则可获得15天的陪产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晚育(生育时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女性,除享受上述生育假期外,还可享受一次性增加30天生育津贴。
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普遍规定男性配偶陪产假为7天到十天不等,部分城市还将生育假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而此次深圳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从5天延长至15天,在现有基础上翻了两番,可谓是大手笔! 除了带薪休假以外,男同胞们还能享受一笔可观的生育补贴——生育津贴。根据规定,只要用人单位给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以顺产为例,女职工可享受300元/天的生育津贴,最多可领9000元。 而对于剖腹产、妊娠并发症等情况,生育津贴也会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