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司股份撤销?
需要准备材料、向股东和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八十一条 公司变更登记的有关事项应当规定在章程中。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变更股份应提交以下文件,并经过股东会审议: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董事会确定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股东会决议;
(四)章程修正案;
(五)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六)对新法人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七)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九)指定委托书;
(十)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