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保险保障基金吗?
1,美国没有“保险保障基金”的概念(除了一些州立法要求成立的风险基金)。但美国有“社会保险和退休基金监管委员会”(The U.S.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简称SEC)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督与管理。 对银行、证券等行业的监管是由美国联邦机构负责,而保险行业的监管则由州级的政府机构负责;但是各州的监管机构都向SEC报告工作并与之协调。各州还可以设立自己的保险监管办公室来履行对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责。
2,在美国,从事保险业务须取得州政府的许可才能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一般要求在10万美金以上,并且必须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支付客户索赔。同时还有强制性的再保险安排。对于人身和财产保险产品,法律规定除必须满足偿付能力要求外,还需要通过财务测试和资产风险评级。
3,美国的非寿险公司主要经营短期险,每一保单的承保责任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在签发每一新的保费收入前,他们必须估算未来的赔付可能,并根据此来准备相应的资金。
4,美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所有对保险产品的介绍(包括佣金分配方案)都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披露,任何隐瞒重要事实或有误导性的陈述都将构成违法,轻者受到刑事起诉,重者使保险公司面临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