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多久能批?
1、个贷申请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即:提出申请,提交资料;贷款受理,合同签定;资产评估,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结清,注销抵押。具体的工作程序为:
(1)贷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2)资料提交齐后由银行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贷款人需进行委托鉴证和评估,在此期间需要缴纳评估费用;
(3)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由贷款银行送交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此时会告知贷款人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即签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发放贷款;
(5)贷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及利息,待还清贷款本息后,便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①职工有权处分的产权明晰的商品房;②建成时间应当在1990年9月以后;③房龄在20年以内;④房屋评估值与房值相差在10%以内;⑦所抵押房屋必须经过评估;⑧以预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的,其房屋必须是在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办妥房地产权证。
(2)保证金担保:须由借款人全额缴纳购房款项后,贷款人方将保证金退回给借款人。
(3)有条件的地域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也可用购买同种住房的所有权人联合起来的保证方式。
3、审批时限:
(1)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贷款申请应予批准贷款期限的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2)对审批过程中需要补充的资料,应在收到补资料通知后5日之内补交原件;
(3)资金尚未到帐,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的,审批时限相应顺延;
(4)若因购房方本人负债比例过高,而拒贷的资金理由在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购房人,不受理购房方转贷业务;
(5)购房方其它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案件致使房款不能及时到帐的,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批贷,但不承担延期利息;
(6)批贷之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