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警察几个结局?
在影视剧里,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一个毒贩、小偷或流氓,只要被警察抓住了,基本上就逃不出被抓进监狱、挨枪子儿杀头的命运。但是,如果这个警察人品好,又或是跟这个坏人有了感情,他就可以在“正当防卫”、“逃窜过程中扭伤脚”等“合理”原因下,逃脱法律制裁。
在以往的一些电影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只要主角们是好人,就算他们犯了致命的错误,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制造了“伪证”,警方也只能无奈放下武器,不能对他们刑讯逼供;反之,如果他们的“主人”是坏人,哪怕只是开了个小玩笑,或者只是有点嫉妒,警方就会挖地三尺,审不清、问不明,也要把他们抓住。
在中国,警察是一类很特殊的职业。由于它是在最关键时刻能保护人民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宁的,最受人们拥护的职业之一,所以人们的幻想总是把它美化。在现实中,由于很多警察在执法过程确实存在种种不该有的作风和恶劣行为,于是他们就被蒙上了神秘而肃穆的神韵,受到了更多人的责怪、怨恨和指责。
一个真正的警察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他(她)应该具有最基本的处世原则,在工作之余,还会是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积极乐观、谈笑自如的普通人;他(她)应该有一颗坚强果敢、善良正义、乐观向上的心,会像正常人一样有兴奋和喜悦,也有颓废和哀伤;他(她)不该是个机器,该是个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有情感脉搏的活人。
在以往的影视或现实中,我们见到的警察形象很苍白:行为刻板,言语木讷胆小(尤其是在表现持枪戏时),作风强硬,常杀气腾腾,且总是孤家寡人,除了自己的工作,除了审讯犯人,就不知道其他任何娱乐和生活;尤其是当这个形象总是带着公仆面具工作时,他(她)就成了个不像是活人的人。
中国的警界需要一批具有先进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优秀警察;中国的电影电视需要塑造出有血有肉,有情感脉搏的真实警察形象;中国的群众也要真正了解自己的“守护神”。有了这样的开端,中国的警察事业才可以健康地发展,中国影视事业也可以真正走向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