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算非公企业吗?
“非国有”不是“非公有制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有多种,除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外,还可以有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和集体所有制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是指劳动者个人出资合伙经营,按合作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经营单位。这种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属于非公有制经济范畴。它包括以下四类: (1)个体经营户;
(2)农村承包经营户;
(3)城镇个体工商户;
(4)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在扣除政府出资后所得红利或股息收入。
超市属于个体工商户,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具体体现,而且其主体资格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是私营经济的一种形式,属于私人投资兴办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所以,超市属非公有制经济。 而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计划、规模、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要求。它的产品或者服务要满足社会需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不仅是增加国家税收和扩大就业。国有企业还必须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积极发展和调整结构,鼓励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优胜劣汰的自然淘汰规律,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