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基金协会投诉?

苟博熙苟博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5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5〕38号)并予以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主要规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登记托管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披露内容。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有权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要求解除合同、清退资金:

(一)发生可能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法运作的情形;

(二)发生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财务或经营状况重大变动;

(三)发生可能导致私募基金财产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事项;

(四)发生其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和事件。”

若投资者遇到上述情形时,可以依据该条款向基金协会投诉。当然,除向基金协会投诉外,投资者还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法律对于私募基金尚没有明确的界定,司法实践中对私募基金的认定也存在分歧。 但无论怎样,私募基金的定性是确定其适用法律的先决条件。在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一)是否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换言之,如果是通过公开方式募集的,一般不是私募基金,如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

(二)是否以投资为目的。 如果基金是为了流动性的满足,则是私募基金;如果是为了长期持有的目的,则通常不是私募基金,如保险资金、养老金等。

(三)是否向特定的对象发行。 也就是说,如果是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不特定的人购买,通常不是私募基金;如果仅仅以邀请认购的形式,面向少数客户发行,则很可能是私募基金。

(四)是否直接或者间接进行交易。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信托公司等中间方进行交易,往往不是私募基金;但如果基金直接或者间接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往往是私募基金。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