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可以代表美国?
美国三权分立的政府机构可以代表美国。美国政府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等组成的政府体系,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构架,美国政府基于三权分立的原则,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美国政府由美国人民通过选举产生。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有50个州,每个州还有自己的州政府。每州有一个州议会,分上下两院,两院议员数量依各州人口多寡不等而决定,但参议员每州只有两名。州政府官员也是经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与总统互不从属,任期也不一致。各州均有自行管理其财政的权力,但需按照联邦要求,向联邦缴纳一定税收。政府各层次的收支,都要向全社会公开,供公共查阅。
1、行政机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担任武装部队的总司令,任期4年,最多连任一次。总统有权缔结条约和提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及政府官员,提出立法建议和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
2、立法机构:国会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由各州选举两名议员组成,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两院均有权创制法律案,并可以否决总统的决定和法案,还可以弹劾总统、副总统和政府其他官员,以及最高法院的法官。此外,参议院还有对政府官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审判、批准总统提出的对外条约及各类重要官员的人事提名,包括审判由下院提出的弹劾案等权力。国会还有权与各州的政府和议会订立条约。
3、司法机构:美国的法院分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种。两者互不相属,但都要遵守最高法院的判决先例。州法院只可以在本州内执行司法审判权;而联邦法院的权力遍及全国。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由最高法院大法官1人﹑法官8人组成;大法官和法官一经任命终身任职,并只在犯罪、触犯法律或不能胜任时才被弹劾和免除。最高法院可以对案件重新审理,也可以就一些特殊案件直接审理。最高法院在解释宪法、法律方面所作的判决,对全国各法院和政府其他部门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