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资产不能贬值吗?
根据工会是“会员之家”和“职工之家”的性质,工会财产在使用上,只强调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必要的活动,而不应有经营性的运作,因此不允许工会财产用于可能引起风险和亏损的活动。例如,在以往的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会把工会文体设施、职工服务中心及疗养院等出租或承包给个人或社会团体,以增加收入来源;还有的地方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被挤占挪用,经营效益下滑,甚至倒闭破产,使工会的财产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失。
为了保证工会财产不致贬值和流失,上述条例在对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上提出了两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实行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二是要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正确收缴、使用工会经费,合理安排工会经费和工会动产及不动产,按照有利于工会工作开展和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努力使工会财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