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诈骗判几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 ,第五条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有群众举报涉嫌集资犯罪案件线索的,应当立案侦查,对于证据充足,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判处刑罚并予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伪造、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逃避法律追究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或监外服刑期间再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恶意逃避返还资金的; (四)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