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猪仔山在哪里?
1964年12月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动物检疫机关职能的通知》(国发【1964】93号):“一、动物检疫的机构名称,现行体制下,省、市、县三级兽医卫生监察检验部门,一律称为‘畜牧兽医工作站’。二、检疫范围。各地畜牧兽医工作站对所辖区域(一般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的畜禽及其产品实行检疫制度。
三、检疫对象。各级畜牧兽医工作站在检疫范围内对所发生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包括:急性传染病(含人畜共患病)。四、检疫程序……。五、检疫证明。”据此,县一级的检疫部门开始使用“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了。
同时,为了配合检疫制度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还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如《北京市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京政发[1985]3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上海市动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规定》(沪府发〔1987〕103号)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县一级动物检疫部门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在此之前,开展动物检疫主要是依托于农业部门下的畜牧站,或者卫生防疫站中的防疫科来完成的,并没有专门的动物检疫部门。
以广州市为例,根据1983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广州市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当时市属各区均设有一级畜牧兽医站(站所),负责办理本辖区的畜禽检疫、诊疗和兽药管理等业务;市直属各产业公司也相应设置了二级畜牧兽医站,具体承办所属单位的畜禽、水产动植物的检疫和防治等工作。
区一级的畜牧兽医站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动物医疗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虽然其中也有一些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兽医师资格,并持证执业,但更多的是从事多年兽医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畜牧兽医工作者。他们身穿白色大褂,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开展动物诊疗,俗称“骑单车的先生”,成了那个特殊年代独特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