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么毅?

闻银萍闻银萍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刚看到这个问题,距离问题发出已经过去了461天。 这段时间里面,么毅的事情算是逐渐被淡忘吧。毕竟在如此多的事情当中,这件事情确实算不上什么大事。 只是我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细节而已。

先说一下我的结论吧:我至今仍然坚持认为么毅的“窃书”行为属于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注:由于时间间隔太久,目前无法调取到完整的现场视频资料,所以“窃书”行为是否成立有待商榷)

具体的细节和理由如下: 首先,从现有的视频中可以看出,么毅两次进图书馆的时候均佩戴了眼镜;而根据网友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么毅第一次进入图书馆时候的状态是,戴着帽子、口罩和眼镜。 所以我认为第二次出来的时候吗毅应该是摘下口罩的,不然无法解释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变化这么大。

其次,我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在莫毅第一次出现在图书馆门口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旁边停放着一辆共享单车。而当我继续关注这个共享单车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在我拍摄这张照片之后大约五秒的样子,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一辆出租车从照片中的位置开过去……… 至于这个骑单车的哥们是怎么做到的,请参见《神探夏洛克》中“手替”的相关剧情。

最后,在分析“窃书”是否成立的时候,需要考虑两个要件,一是是否有公开传播的行为,二是是否有牟利或者故意炫耀的心理。 我想应当说嘛毅并不存在这样的心理,因为他对于偷书这样的事情表现得十分震惊且不坚定——否则也不会有后来还书的事情了。而对于是否公开发表,我认为是有争议的,因为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莫毅有将图书进行出版或者网络传播的意图。

所以,依据现行刑法,应当认定莫毅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结果适当。(注:由于我国刑事立案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因此只有公安机关拥有决定立案与否的权力) 而如果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众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尽管这次事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作为图书馆方,有权要求莫毅消除影响并予以一定的经济赔偿。

龚海青龚海青优质答主

么毅,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湖南衡南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北京银行(601169)党委副书记、行长,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银行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银监会商业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顾问。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计划资金部银行管理处、银行调查处干部,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银行协调处干部,银行协调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2003 年 9 月调任北京银行行长。任免信息2015年6月,不再担任北京银行副董事长、行长职务。2015年4月2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正式聘任张东宁先生为北京银行行长。2015年5月23-2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上,张东宁行长接替么毅行长当选中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5年7月22日,公司正式聘任张东宁先生为北京银行行长,自4月28日至7月22日期间,张东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代行长,行使行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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