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解约怎么解?
1. 主动解约,不用支付违约金——前提是不违反联盟规定,比如不向联盟透露内幕消息。但历史上没有过球员因为主动解约不吃违约金的先例……想都不要想。
2. 被球队放弃,合同自动终止——这条好使,只要你不被球队封杀就行。当然,一般来说球队不会这么小气,毕竟封杀一个球员会给自己带来很坏的形象,对球队不利。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不闹得太厉害,态度良好地申请离队就好了,球队还是会放你一马的(保罗·皮尔斯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然,如果像斯托克顿那样忠诚了一辈子,临老了被无情的球队抛弃,只能默默走开的话,也怪不了谁了。
3. 如果有经纪人,由经纪人出面跟球队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和解——这一条视经纪人的能力和双方的感情而定,看你能不能找到一个愿意给你担风险,帮你解决麻烦的经纪人了。
4. 最差的情况是申请仲裁,打官司——理论上来说,任何合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职业体育的合约又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其约束力受到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并不是申请仲裁就一定可以把钱追回来的(参见史蒂芬森)。而且打这种官司要耗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
以上是针对NBA常规赛季结束前解约的情况做出的分析,如果有新情况再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