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联想到什么?
重庆是一座集大山、大江、大城、大雾于一体的超大城市,是三峡库区的生态屏障,是全国山地城市、江河库区、沿江城市的典型和缩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是系统工程,尤其需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司法协作。”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告诉记者,比如,长江横跨11省市,是世界第三大河,上游是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重点,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
推动重庆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加强司法协作,对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意义重大。比如,乌江是贵州第一大河、长江支流,也是渝东南地区的“母亲河”,保护好乌江生态环境,涉及重庆、贵州等地,需要多地法院形成保护合力。
同时,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跨区域、跨流域民商事、刑事案件增多,需要各地法院加强执行、侦查、审判、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提升跨行政区域环境司法的协同性。比如,贵州某公司租用重庆市某区一块土地堆放废渣等固体废物,导致该地居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受到威胁,重庆、贵州两地就需要跨区域、跨流域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夏红丽表示,为切实加强重庆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司法协作,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重庆高法院决定联合相关省市法院,共同签署《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各地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司法合力,提升长江上中下游、干流支流、左右岸、江河湖库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预防、治疗、康复、修复全链条司法保障机制,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