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区体育俱乐部?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概念目前有三种提法,较为准确的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于2009年制定的《关于开展社区体育活动促进社区居民健康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社区体育俱乐部是指经过注册成立的,以全民健身为目的,提供健身、休闲和有偿服务等经营项目的社团组织”。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1.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主体是社会团体的机构,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2.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成立必须经过注册并具备相应的条件;
3.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主要职能在于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满足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
4. 社区体育俱乐部可以为居民提供一定的服务,但这些服务必须是公益性或者低收费的,且不能以赢利为主要目的。 目前我国各地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不平衡,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运行体系,但在不少地区还没有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我们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健康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给予保障,同时应设立专项基金,在资金上给予扶持。
为了规范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作,确保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认为还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会员制 社区体育俱乐部应为会员制组织,实行入会申请制度和会员审批制度。
(二)组织机构 社区体育俱乐部应由成员(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组成。其中理事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日常管理制度 要明确负责日常事务执行的人员及其职责权限,制定工作规程与工作流程图,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作公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