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最低档多少前?
2019年,新版公积金政策落地,上海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过去的夫妻双方共70万元提高到单笔最高限额8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以基准利率4.9%来计算,使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5%时,月供额度为3522元;首付款比例为60%时,月供额度为2321元。两者之间相差1201元。 使用公积金组合贷(商贷),同样是买首套自住房,按照3成首付、商业贷款利率4.9%计算,月供总额要比纯公积金贷款多支付350元,而二套房则需要多支付700元。
虽然从额度上看只多了几百元,但如果购房面积较大或是房价较高的话,这个差额就会成倍增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计算中,我们是以家庭为单位且名下无房无贷为基础的,如果购房者本身就有房贷记录或者名下有其他房产的话,情况就又有所不同了。
比如,如果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且套数在限购范围内,则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办理贷款手续: ① 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仅有家庭唯一自住房;
② 借款人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外省市无自有住房;
③ 借款人在外省市仅有一套自住房。 除了满足以上条件之外,首付款金额还需是房价的二分之一或者三成,具体比例根据征信报告中过往贷款记录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