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怎么限号的?
2015年3月7日起,上海开始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也就是“沪C”牌照的限制) 未列入本市《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全挂车和半挂车;
本市核发号牌的轻便摩托车,均不能在本市道路行驶。 以上车辆需就近至外省市办理手续或注销登记。 本市核发号牌的小型私家客车中,在2008年底前注册的个人自用非营运轿车(含非营业小型货车和特种车辆);
2009年前上牌的非营业小、微型专用汽车;
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车辆,可以在本市道路上继续正常行驶。其他小型私用客车的限行规定,可查阅市政府网站。
上海还出台了相应的便民政策:对2009年6月底前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客车,2013年3月底之前注册登记的小排量汽油客车,以及2014年3月底前注册登记的中排量汽油客车,经年检合格并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行驶的,不再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