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置换式贷款合规吗?
2020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球。在这种境况下,各行各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减轻此次疫情对部分行业带来的沉重压力,2020年2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农行将对疫情防控等领域相关业务做到“五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优先保障、优先服务),并灵活采取合理延长还款期限、暂停计收罚息、免除手续费等方式,切实减负市场主体。
据悉,为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相关企业的资金扶持,中国农业银行“农发基金”将提供不超过100亿元基金支持。从2020年2月28日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资产管理子公——农银投资将成立“战‘疫’行动”系列基金,与“农发基金”形成协同效应,共同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针对因疫情临时性延长还款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流面临困难的企业,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可享受相应延后还款、免息优惠;可以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记录不受影响;减免手续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方位保证金融服务通畅,提升客户满意度等帮助。
而针对受疫情影响短期内还款困难的个人客户,尤其是受疫情直接影响的企业个人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个人延后还贷;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短期资金困难的企业,可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融资支持,并采取延后收取利息、减免相关手续费用等措施,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然而,对于“置换房贷”,不少消费者认为存在猫腻。
对此,广东省住房贷款担保协会的工作人员向购房业主强调,由于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若业主与银行解除了抵押关系后,再以买方的身份把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此举存在极大风险。因为一旦卖方无法归还担保公司款项,担保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房产拍卖,但拍卖所得偿还了债权后,贷款人仍可有剩余损失。
“置换贷”本质是对原贷款月供简化和优化的管理,原房主将房屋抵押给担保公司的同时,原贷款银行将注销其房屋的他项权利证。在这个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并没有损失,获得抵押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只是简化了原贷款的还款过程,优化了还款方式。
实际上,“置换房贷”中,购房业主与银行之间并未取消抵押,而是通过担保公司第三方环节,以帮助购房业主简化还款流程。
广东省住房服务业协会专家表示,从法律上讲,银行并不存在风险。至于买方可否通过转按揭方式将房屋从原贷款银行买卖转让给新的贷款银行,则取决于新的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接受原先的贷款抵押房屋。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法转让的,抵押权人(即银行)同意,抵押行为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