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甘王新村会拆吗?

应仲树应仲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了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一种是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种是大规模城市建设,目前国家对这两种模式下的拆迁是有明确规定的。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除外。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乡镇企业、乡村建设居民点和公共设施。

第七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工作,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地。 除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之外,任何其他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都必须先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也就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只有集体土地是不能直接进行建设的!当然,很多城市郊区的集体土地已经纳入了城市规划区,但这一点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将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会有相应的补偿。

3、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征收耕地,每亩补偿1.3万元;征收林地和草地,每亩补偿0.8万元;征收宅基地,每平方米补偿700元。 以上就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一般性规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由于集体土地的性质,在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时候,只能对地上物和附属物给予补偿,而对被拆迁户的安置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一般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在现实中常常出现低补偿的情况。

4、关于大规模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主要涉及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才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并且要给予合理、充分的补偿。所以这种拆迁方式导致的利益失衡往往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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