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能带多重的行李?
旅客乘车限量携带的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其他另有规定的物品。除旅客自身携带外,乘坐卧铺旅客的车票可由客票代保管。
旅客携带品的重量,儿童(含免费儿童)10kg,外交人员35kg,其他旅客20kg。每人可携带品的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cm(动车组列车130cm),杆状物品不超过200cm(动车组列车130cm),重量不超过20kg。
超过规定携品按携带品超重处理。下列物品禁止携带上车: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可能危及铁路安全及卫生的强磁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物品(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检疫证明的科研用的动物除外),可能损坏车内设施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