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组合贷款?
所谓的“组合贷款”就是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由银行商业贷款补足其差额部分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其中商业住房贷款属于购房贷款范畴,是指个人没有申请到足够成数的公积金贷款而在银行申请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购房款总价的80%以内(含80%)和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元),同时月还款额在个人综合还款能力的50%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或委托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为抵押,或按有关规定由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可以解除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对抵押物的追索权,而由担保公司代为追偿,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承担的是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