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构成结局是什么?
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该结果不是由其行为构成要件所造成的。在某些犯罪中,结果的内容并不是构成要件的内容。换言之,结果不是由构成要件所造成的,这是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危害结果与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间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危害结果不在刑法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如某甲在运输假币时,由于包装假币的包裹不慎从摩托车上跌落,并被路人拾取而散布各处,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假币罪,假币的散布,就属于物件构成结果。再如,某甲在制造枪支弹药时,从火车上掉了一个装有炸药的背包,造成火车脱轨的严重后果,也同样属于物件构成结果。在上述情况中,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也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对此,应以犯罪本身定罪,物件构成的结果仅作为一个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