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政策?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政策?有政策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扶持民办教育,实行公办民办并举,我国已形成比较完备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规范了民办学校与教育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明确解释了国家的政策方针和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全国各地还制定了各省、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更好地实行了民办教育的管理。对于民办幼儿园可以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管理。
民办幼儿园在政策上的支持:
一是国家政策扶持。支持在宗教场所举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幼儿园,对具有办园资质(包括基本设施、消防、食品卫生、保教人员合格等)的民办学校在生均拨款、教育费附加方面,给予扶持,在教师晋级、评职、评模等方面,给予优惠。
二是合理定价。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和社会效益,做到质价相符,有利可图,使幼儿园能够生存和发展,并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幼儿园给予奖励,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是土地和税收优惠。对以财政拨款的形式,撤并的幼儿园,其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对以社会募集形式设立,兼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使用捐赠企业的闲置土地、划拨土地或土地利用率低的企业用地,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兼办幼儿园的社会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幼儿园设施建设项目,其需要占有土地,属于临时占用,未征用之前,免征土地征用税;举办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或者持有满两年的股权作价,投资举办幼儿园的,免征契税;在投资期内,拥有原国有资产所有权。投资期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办学主体。
农村学前教育:国家将在现有10%的公办学校资源用于农村,如扩建、改建校舍,添置教学设备,提高普九规划实施质量等,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大发展。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改造或新建16000所幼儿园,改善农村幼儿教学条件。在有条件的农村,重点发展双语幼儿教育和幼儿文化艺术教育。建立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在总结城市幼教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幼教发展步伐。
对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要引导办园方向,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严格审批、积极扶持、加强指导,把民办幼儿园建设成为一支幼教战线上的有生力量。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综合性幼儿园(含早教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优势互动的幼儿园发展格局。
二是切实重视和加强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领导。各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不断提高办学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园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各方投资办学,增强办学实力。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要给予积极的引导、指导、管理等。各街道办及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三是做到“一个坚持,两个加强”。一个坚持就是坚持促进民办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保障儿童家长的合法权利。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园务管理和教师资格认定,逐步实现办园条件标准化和管理人员、教师素质专业化;二是加强民办幼儿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校园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