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如何贷款?
根据2016年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来看,虽然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做好项目整理工作,将项目资料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并推动地方政府向金融机构融资。但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并不包括城投公司。因而,城投贷款并没有税收优惠。
再来看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到,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使融资平台公司成为依法合规的举借债务主体,采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措施,提高地方债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比例”,似乎为城投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了依据。
但是,仔细分析这段话可以发现,只是让城投公司变成举债主体,并没有提到免税的问题。事实上,虽然大部分城投公司是事业单位,但是其负债却要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进行财务处理,其取得专项债、银行贷款等资金都要计息。
进一步,根据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2020年1月1日执行的新《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来看,“对于纳入预算管理、以政府实际收入变现方式举借的债务,财务会计核算为借入资金,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这说明专项债也要偿还是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总之,地方政府向城投公司委贷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同时应通过“借贷分离”的方式建立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监管,才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