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是正财吗?
中福彩双色球一等奖,属于偶然所得,不交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体育彩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对参加彩票机构销售的足球等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中得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有详细规定,
第一条 凡中国境内从事营业性足球竞赛的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和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足协”)所属各俱乐部参加各类足球竞赛的运动员,在竞赛中成绩优良或名次比较靠前的,由经营单位以货币形式发给的运动员个人奖金,应计入经营单位的收入,并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单位给予运动员的实物奖励,应全部并入运动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征税。
第二条 对运动员个人取得的奖金,按下列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对于足球锦标赛、联赛等比赛性质的奖金,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税款,税款由支付奖金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 (二)对于非比赛性质的奖金,如优秀运动员奖、优胜奖等,凡与运动成绩挂钩的,应作为劳动所得计算缴纳税款,税款由发放该项奖金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
第三条 个人因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举办的竞赛活动而取得的奖品,应并入参赛选手的个人收入,依法征税。 第四条 企业对运动员个人及团队按竞赛成绩、消费情况或其他方式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报酬,均应并入运动员的收入,依法征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应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民政和各基层税务机关,协助落实运动员身份,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对有纳税义务但未办理申报手续的纳税人,应及时督促其办理纳税申报,并依法追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