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龙为什么任体育?
1952年3月,中央刚刚决定开展人民体育运动,4月份就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在这次会上,有一个问题引起大家的争论,就是人民体育工作的领导机关和领导的任命问题。 原来,在解放前建立起来的旧中国国民体育协会的领导人,都是国民党的要员,如孔祥熙、宋蔼龄等。他们既无从事体育工作的经历,又无组织人民进行体育活动的经验。新中国建立后,经人民民主专政,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坏东西都被清除出人民的队伍。但是,他们的名字却保留在人们记忆的深处。
当我们面临是新建一个体育机构还是继续在原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这样两个选择时,多数人认为应新建体育部门。因为旧中国留下的所谓“体育界”是一个烂摊子,其人员大部分是吃运动饭、拿运动当职业的人,毫无真才实学;而且他们在解放前夕已经失去联系,处于流散状态。而新建的体育部门就可以依靠从部队调来的有一定体育基础或受过体育训练的干部来组建。新建的体育部门还可以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各人民团体、工厂、农村、部队参加体育活动,从而实现“发展体育事业,增强民族体质”的目标。
这个意见得到毛泽东主席的支持。1952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改变政府机构及实行精简的原则》,决定设立国务院体育工作部。随后,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令第二零八号——成立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编制委员会,并规定有关事项》,明确:“兹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变政府机构及实行精简原则的决定》中有关设立国务院体育工作部的之规定,成立国务院体育工作部,隶属于财政经济委员会。”
于是,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确定设立财政部商办企业管理局,同时决定,将原内务部所属的体育管理委员会划归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并入商办企业管理局。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文书中往往称“国营商业部体育管理部门”,简称“体委”。1953年底,由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商品都属于国营企业,故称“国营商业部”不复存在,因此“体委”也改称为“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