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证类贷款?
保证贷款,又称作担保借款,是以第三方的信用作为还款和付款的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中又分为:保证、抵押及质押三种形式。 保证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第三方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保证债权的情形时,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担的给付义务承担代为履行或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经其同意的不动产或权利(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则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可供质押的财产作为质押物,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有权对质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证、抵押与质押都是基于第三方保障而设立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们的区别在于:
1. 保证是建立在主债务人信用基础之上,无需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
2. 而抵押、质押则必须以一定的担保物为基础,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都很难得到切实的保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保证类贷款不需要抵押物和质押物,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对社会公共事业提供的服务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另外,企业以其固定资产设立的抵押,由于存在抵押期间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抵押资产变现困难等情况,一般银行也会慎重办理。 因此对于一些创业初期的小企业提供借款支持的时候,一般会倾向于采用保证的方式,而如果公司发展较为成熟、具备较好的资信条件,银行也会更多地选择抵押、质押等方式来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