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可以多点吗?
理论上讲,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可以很多的。 但是,《公司法》对股东持股上限没有规定,只是对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作出了限售安排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通过认购首轮融资进入新公司的股东,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所认购股本总额的51%;
(三)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设立的公司,投资各方对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均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对其中的法人投资者所持股份在1年内不予上市流通。 对于一般情况下的股东来说,是没有限制的,可以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也可以,也可以把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某个第三方。 但需要关注的是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母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如何确认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的规定,“在购买日,购买方应当将所购买的被购买方自创始发起人或其他股东手中取得的净资产份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与支付价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里所谓的“净资产份额”就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母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是客观存在的,必须进行确认和计量,只不过不体现在财务报表的报表项目中而已。